《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公布 嚴格落實檢驗認證機構質量連帶責任
日期:2021-05-26 17:45:15 瀏覽量:2411 標簽: 檢驗機構
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官網消息,上海、江蘇、浙江和安徽一市三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印發了《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
各市(區)市場監管局:
為助力提升長三角地區生態綠色發展質量和效益,上海、江蘇、浙江和安徽一市三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了《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等戰略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意見》要求,聚焦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一市三省生態綠色發展優勢,有效發揮質量認證職能作用,共同構建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發展格局,助力提升長三角生態綠色發展質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創新驅動與示范引領、開放合作與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則推進長三角綠色認證工作。
——堅持市場導向,統籌考慮資源環境、產業基礎、消費需求、國際貿易等因素,充分激發市場活力。轉變政府職能,加大宣傳、指導和服務力度。
——聚焦長三角區域優勢,發揮創新驅動作用,拓展綠色認證新領域,推動新技術和新模式蓬勃發展,率先推動綠色認證一體化發展,增強長三角綠色發展示范引領效應。
——深化部門聯動、區域合作和國際交流,推動政、產、學、研、用各相關方廣泛參與,健全行業采信、信息公開、社會監督機制。
(二)主要目標。按照“統一目錄、統一標準、統一評價、統一標識”的方針,建立系統科學、開放融合、指標先進的長三角綠色認證工作體系,健全完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和共贏的工作機制。全面實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公告的綠色產品認證(以下簡稱“國推綠色產品認證”)。構建長三角綠色認證先行區,推進具有長三角地域特點和產業優勢的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創新綠色認證制度、標準與技術方法,推廣先行區綠色認證示范試點經驗,帶動周邊區域聯動發展,推動實現生態綠色和高質量率先發展。
(三)具體指標。2021年底前,成立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工作推進工作組,形成順暢的聯合推動工作機制。確定長三角綠色認證先行區發展目標、重點領域及推進舉措;組建完成長三角綠色認證聯盟。2022年底前,聯合推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綠色認證采信和推廣應用等配套政策基本健全;綠色認證先行區初步構建,率先制定一批貫穿全生命周期、指標先進的綠色產品和服務評價標準,發布首批長三角綠色認證獲證組織。2023年底前,長三角綠色認證先行區建設完成,形成輻射帶動效應,綠色認證一體化成效顯著,基本覆蓋區域內生態環境影響大、消費需求旺、產業關聯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國際貿易量大的產品和服務領域,區域內綠色產品和服務的市場份額和質量效益大幅提升、市場認可度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擴大,各行業各領域參與度顯著提升,消費者獲得感顯著增強。
二、建立健全綠色認證一體化工作機制
(四)健全組織。成立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推進工作組,由一市三省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召集,青浦、嘉定、蘇州、無錫、湖州、嘉興、宣城、黃山等市(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參加,每年由一市三省市場監管部門輪值擔任組長單位。一市三省市場監管部門聯合推動組建長三角綠色認證聯盟,吸納在長三角地區的國內外知名認證機構、行業組織、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加入。
(五)明確分工。推進工作組規劃、協調、指導區域內綠色認證一體化工作,制定具體推進計劃、認證實施要求等制度政策,定期組織召開長三角綠色認證一體化發展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日常事務,聯合開展監督評估等工作。長三角綠色認證聯盟負責制定認證實施相關程序文件和必要的技術文件,牽頭向國家認監委備案后實施。長三角綠色認證聯盟成員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從事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工作。支持長三角綠色認證聯盟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綠色認證技術交流與標準研制等。
(六)建立共商共享機制。搭建共商合作機制,推進工作組要加強通盤謀劃和頂層設計,共建政策措施,共推創新模式,探索一體化推進綠色認證的共同行為準則,建立跨區域一體化管理服務機制,搭建一市三省聯動、省級與地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協動機制。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定期通報交流合作進展情況,及時解決相關問題,促進綠色產品認證信息的互聯共享,有效激發綠色產品認證市場活力,引導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
三、聯合組織實施綠色認證工作
(七)加快推進“國推綠色產品認證”。圍繞“國推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要求,強化政策宣貫,引導一市三省相關生產企業開展對標達標提標行動,加快提升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方面的綠色發展水平,強化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理念,率先樹立一批綠色產品認證標桿企業。督促引導獲證企業、認證機構按照《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正確規范使用綠色產品認證標識。
(八)探索推進綠色服務認證。圍繞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建設目標、地區綠色發展需求和優勢,兼顧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消費友好等特性,支持在污染治理、文化休閑、旅游、養老等領域率先開展綠色服務標準研制,推動公共機構綠色數據中心、鄉村民宿領域先行開展綠色服務認證,建立科學評價方法與指標體系,以點上集中突破,帶動面上形成更大發展效應。
(九)聯合打造長三角綠色認證先行區。依托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范區建設,以青浦、嘉定、蘇州、無錫、湖州、嘉興、宣城、黃山為重點區域,借鑒浙江湖州綠色產品認證試點經驗,推廣蓄電池、竹制品等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和標準。率先推動綠色服務認證;支持在新能源汽車、紡織品、健康家居、電線電纜、綠色包裝等領域,聯合開展綠色產品認證,統一評價要求和認證實施規則,統一發布綠色認證標準清單和認證目錄,統一綠色認證標識,使先行區成為綠色認證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
四、提升綠色認證供給水平
(十)探索推進產業鏈上下游綠色產品認證。延伸“國推綠色產品認證”評價要求至產業鏈上下游,推動原材料生產供應、產品消費及回收利用各環節實現綠色管理、綠色生產,綜合考慮資源、能源、環境和產品屬性,支持技術領先、市場成熟度高的綠色產品標準研制,增加綠色認證制度和標準新供給,推動全產業鏈綠色發展。
(十一)推動傳統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綠色發展。推廣先行區試點經驗,推動紡織品、健康家居、汽車、食品、農產品等傳統優勢產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減少能源資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持續提升產品品質和健康消費安全指數,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圍繞生物醫藥、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資源獲取、生產、銷售、使用和處置等各環節的綠色技術攻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研究,以標準引領促進技術創新,以質量認證推動市場競爭力和綠色發展水平雙提升。
(十二)加強認證技術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長三角地區綠色產品和服務技術支撐體系,充分發揮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優勢,推動標準和合格評定能力提升,培育一批綠色產品和服務標準、認證、檢測和測評專業服務機構,引導認證與檢驗檢測機構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提升技術能力、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深化綠色認證發展的政策制度與方式創新,推動綠色認證效能提升,促進綠色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加強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培訓宣貫、研討等方式推動長三角區域內綠色產品和服務標準、認證、檢驗檢測等水平的共同提高。
五、營造綠色認證良好發展環境
(十三)共同健全配套政策。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為契機,健全完善適合地域特點、有益綠色認證發展的配套支持政策,推進戰略、規劃與機制對接,加強政策、規則與標準聯通。共同發布一體化推進綠色認證行動計劃,聯合建立綠色產品和服務標準推廣和認證采信機制,加強與生態綠色發展相關財稅金融政策的對接,推動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實施,納入長三角一體化政府采購平臺。爭取各地方政府支持,充分發揮各類專項資金作用,建立穩定的綠色認證工作經費投入機制,支持關鍵技術研究和緊缺能力建設,共同營造綠色認證良好政策環境,形成對綠色產品和服務技術創新與發展的全方位支持效應。
(十四)健全綠色認證采信機制。聯合推動在政府采購、行業管理、社會治理等領域廣泛采信綠色認證結果,加強政府對綠色產品和服務的優先采購力度,擴大和提高政府綠色采購范圍和比例。聯合會同有關部門及行業組織建設一批綠色認證推廣應用示范項目,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拓展綠色消費市場。鼓勵企業積極申請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強化綠色管理理念,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引導高校、科研院所、行業組織及龍頭企業主動參與,共同推進綠色認證及應用示范。積極對接“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建立綠色產品國際互認合作機制,助力長三角綠色認證產品和服務“走出去”。推動建立保險行業對綠色認證結果的采信機制。
(十五)健全綠色認證聯合監督機制。聯合建立綠色認證信用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市場主體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的主體責任、認證機構對檢測認證結果的連帶責任,對嚴重失信者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強跨區域聯合監管,創新監管舉措,強化包容審慎監管理念,優化監管流程,強化監管合作,在有條件的基礎上打造聯合監管平臺,進一步提升監管質量和效能。
(十六)統籌各方資源加大宣傳力度。發揮各地宣傳優勢,以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廣覆蓋的方式,大力弘揚生態綠色文化,傳播綠色發展理念,倡導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方法,普及質量認證知識,加強綠色認證相關政策、措施、成果及綠色認證標識的宣傳推廣,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各行各業、社會公眾崇尚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為綠色認證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